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实施细则
发布人:朱礼亚  发布时间:2019-11-12   浏览次数:709

一、指导教师

1.指导教师应在每个实验的前一周,到实验教学中心,进行实验课的各项准备工作,包括熟悉实验仪器,进行实验操作,制作多媒体课件或写黑板,掌握实验的重点、难点,完成实验课的全过程并做备课笔记,以备校督导组检查之用。

2.首次担任实验课的指导教师,应进行试讲,通过后方可承担实验任务。试讲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进行。

3.指导教师负责实验的讲解、指导及数据的检查,给出实验操作成绩。

4.指导教师负责批改实验报告。在收到实验报告的一周内将其批改完毕,送到一楼门厅中相应的实验报告箱中。

5.指导教师将实验操作与实验报告成绩,登记在“实验操作与实验报告成绩单”中,并录入学生实验课成绩的电子表格(中心提供模板,网址:http://eelab.chd.edu.cn

二、实验教学中心人员

1.组织、安排学生有序进入实验室。中心人员应在上课前10分钟开门,安排学生按学号就坐。

2.每个实验的前一周,中心人员负责检查所有将要用到的实验仪器仪表、实验装置、导线等的完好性,配齐台套数,备齐元器件。

3.实验过程中,中心人员负责仪器仪表、元件导线等的维修与维护等工作,参与实验指导,配合教师解决学生实验中出现的问题。

三、对学生的要求

1.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的规章制度及规定。

2.每个实验要有课前预习并写出预习报告(实验报告的前部分作为预习内容及预习报告)。

3.实验过程中,未经教师准许,学生不能擅自串换实验仪器。

4.本次实验结束后一周内,学生应将实验报告完成,由课代表送到一楼门厅中相应班级的实验报告箱中。